项目实施方案
一、质量的监督具体措施
1、将在与学校签订合同前,定向学校提交校服样服作为验收依据;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本项目对校服质量的标准规定,符合标准一等品要求才投入成批加工生产,校服加工后,学校有权对校服质量进行抽查,并对未执行相关质量标准的我司按相关规定进行警告和处罚。
2、在采购期内,校服质量指标、范围根据国家新颁发的与校服质量、范围有关的文件规定进行调整,并保证所提供的校服、燃料、化学用剂、辅料和配件安全可靠,并能经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皱、无裂缝、无走纱、无走线、不变形、耐洗、耐磨;每套校服配备用纽扣大小各一粒,校服配件不易脱落、破损,并且货物的包装由我司负责每套(件、条)校服独立包装。
3、积极配合学校对校服的要求,有计划的进行生产;我司以书面形式承诺服务及质量保证,并负责在校学生的补充及供应(校服面料的质量须符合本项目的标准规定),供应单价按本次招标的采购价格执行。
4、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及本次投标文件内要求的的参数、指标、标准进行操作,从来料、半成品、成品、出货进行仔细的检验和核对,从上到下层层分配,明确责任归属,做到确保所提供的校服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一年,
二、运转的具体措施
1.1、第一时间内组织公司内部召开校服的相关安全会议,并研讨如何以“快速、安全、”的基准点来实施方案。
1.2、第一时间内组织人手,以“交通便利、安全、离校近”的基本原则,做到销售、服务畅通接轨。
2、运转的具体措施:材料费用控制措施:由于材料费用在产品成本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其耗费的高低对产品成本的高低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我司特别注重加强对生产过程中材料费用的控制,节约材料消耗来降低产品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第一,控制材料消耗量。控制材料消耗量是节约材料费用的关键。在历年的实际工作中,布料的浪费大致集中于裁床、车工组,所以从长从影响材料消耗的各方面因素加以考察,参照历年中小学生的身高生长速度,对比现有的尺寸,进而对版样的修改达到控制目的;第二,降低材料采购成本。控制材料采购,以多选优的原则,并按照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的标准,从中选择有实力、有质量、且原料价格较低的公司;第三,与布料供应商签订优先提供布料时间,便于提前安排生产。第四,提前购入原材料,避免市场需求旺盛时,导致的成本上涨。
2.1、人工费用控制措施:人工成本的直接因素主要是劳动生产率、地区的物价水平和国家对企业人员保障方面的要求,在不影响人工成本情况下,采取多劳多得的措施,来提高劳动生产力。同时,积极对员工的进行正确的心理引导,鼓励员工进行生产工作。
2.2、制造费用控制措施: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先设立“制造费用”科目,再对制造费用进行归集和分配,专人负责管理,责任也应层层落实,使所有员工有主人翁的责任感,增强责任心,而且对于该项费用的发生情况应在下个月初进行公示,让大家看到管理的作用,对于责任心强的员工和管理有成果的员工及时给予精神上的奖励和适当物质奖励,提高员工对此项管理的积极性。
三、验收方法
遵守“双送检”制:
1、供货时,我司将提供该批次货物的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给采购人,另外,采购方有权对每批次校服随机抽样5套以上送检的权利,样品及送检费由我司负责。
2、验收时我司代表在场并记录验收过程。
3、学校在验收合格后向我司出具该批次的《校服采购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在当年供货完毕后送定南县教育体育局备案。
四、合同履约、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因我司对所有承若没有履行的视为违约,定南县体育教育局有权终止后续合同;因我司提供虚假证明或虚假信息,造成采购方利益受损的,取消我司资格或解除合同;因我司过错造成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可视为我司放弃中标资格;因我司过错造成在合同签订后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的,可立即解除合同,采购方有权要求偿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1.1、学校在验收中如发现校服的质量和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可向我司提出,并有权退货或部分退货,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1.2、我司在接到学校提出的异议后3天内给予答复,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
1.3、校服送达后,由校服接收学校派出专人负责进行验收,若发现有不符合所提供成品样衣质量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的校服,学校可拒绝接收,并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处理。
1.4、如发现交付的校服质量、面料及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证明其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等,学校有权将校服送至法定检验部门检测(检测检测费用由我司承担),并根据检测报告及证书向我司提出索赔。在合同履行各个阶段所发生的索赔协商期内,我司会继续履行合同。
1.5、我司如有调换产品,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产品,以少充多,以劣充优,以假充真,串通、贿赂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将赔偿学校因此造成的损失,及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1.6、校服按每人穿着适宜为标准,保证适体率100%。验收合格后,我司将提供验收清单一式叁份,我司、学校各执一份,另送招标代理机构备案一份(均为原件)。
1.7、抽检三次不合格,学校有权单方取消合同。
五、售后服务要求
1、在履行合同期前,与学校提前签订书面售后服务条款,并承诺:我司中标后,如果不按规定与学校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其投标承诺或者其它由于我司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的,均视为我司违约,学校有权取消我司的中标资格,如果已经签订合同的则合同自动解除,且我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将赔偿学校的损失。
2、质量保证期:我司承诺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一年,如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我司会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作出服务响应,10个工作日内履行补购、换购,确保所提供的校服合格率达到100%,属于质量问题(含衣服过水后严重退色或是严重缩水等情况)的由我司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属于人为损坏的我司提供维修服务,只收取工料费。
3、针对部分学生校服尺码大小或质量问题,及针对学生零星购买、调换、修补与投诉等工作我司会派遣专业服务人员上门解决。
4、我司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负责人的职责范围包括本次招标服装的售后服务。
5、个别因质量或尺寸规格不符的产品,在报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换。货物的包装以每套(件、条)校服独立包装。
6、如因运输中造成个别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或因学生身高体型在短期生长中出现服装不合适,本公司承诺及时给予更换,并保证所提供的校服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一年。
7、我司免费提供一年维修用的易损耗件(包括配件如拉链,纽扣等)。
8、对本项目中学校的特困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孤儿等学生无偿提供校服,具体以学校上报的相关材料汇总的数量为准,,具体情况于《采购合同》签订前协商。
9、在验收货物后30天内,由于学生的特殊原因中途退学,可退还全新未被洗涤过的校服,退还服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我司承担。
10、我司供应给学校的校服将使用统一标志(注册商标),将统一标志制作在校服上。统一标志上的监督电话,以便相关单位对我司及学校用户进行公开监督。统一标志图样由学校提供,标志制作费(商标使用费)由我司承担。
六、交货
1、现场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并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我司于业主下达采购要求之日起40日内完成本项目第一批采购。后续交货时间另行约定。
2、交货地点:由各中小学校指定。
3、现场交货:校服到达现场后,由学校指定的负责人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检验合格即为现场交货。
4、验收前所有各项费用均由我司承担。
5、违约:我司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学校需求供货的,每逾期1天按总货价的1%交违约金,违约金的总额不超过迟交校服部分合同金额的10%,若我司逾期交货达10天(含10天)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因此给定南县体育教育局造成损失的,将赔偿定南县体育教育局所受损失。
七、付款方式和条件
1、由我司与学校签订的供货合同约定,货款直接与签约学校结算。
2、付款前我司将开具合同等额发票;验收清单一式三份,采购方与供应商各执一份,送招标代理机构备案一份(原件)。